
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负责同志;各中小学校(含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)、省属中专学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、班主任及卫生技术人员(校医或保健教师);各高等学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、辅导员(班主任)及卫生技术人员(校医或保健教师)。
学校新冠肺炎防控策略、政策解读及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。
培训时间:
2022年4月1日0时至2022年4月30日24时止,在此期间任何时段都可进行学习。
培训方式:
1.登陆网址或者扫描二维码在线学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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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培训,确保相关人员全覆盖。参训人员要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注册内容并完整收看培训视频,注册内容务必按照要求逐项填写,每人仅能填写一次,点击提交后不可修改,收看结束后系统将自动保存记录并进行统计。
(二)本次培训视频通过省教育厅官网疫情专栏在网络发布,请各地学校相关人员、学生及家长及时观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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